Wednesday, January 6, 2010

信、达、雅过时了吗?

中国清末的思想家、翻译家和教育家严复在其所译的赫胥黎《天演论》的序言中写道,“译事三难:信、达、雅。”自此,“信达雅”三字原则正式浮出水面,对中国的翻译界产生了无可比拟的影响。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,“信达雅”作为翻译的最高境界,始终是翻译者追求的目标。有人将其称为翻译的“三字真经”,就好似一座丰碑,让后来人很难再超越。

那么,何谓“信、达、雅”呢?英文是:faithfulness, expressiveness, elegance。用中文简单解释之就是:信:忠于原作;达:意思能讲透;雅:语言要优美。“信”,从狭义上讲,就是忠实于原作的思想,把原文所要传达的意思准确地用另一种语言重新诠释出来。达,是这三个字中最难“表达”清楚的一个。中文是一种逻辑性的,而不是词汇性的,形式的东西很少:词与词之间无分隔,人名地名无大写,动词代词无变形。这就要求译文的行文通俗易懂、表达清晰。“信、达”都是对翻译的“硬件要求”,具有科学的精神。对就是对,错就是错。而“雅”是一种“软件要求”,只有感觉或程度上的差别。如果把“信、达”喻为“雪中送炭”,那“雅”就是“锦上添花”了吧。如果我们把译文当做是一件即将出售的商品,那“信、达”就好像是产品本身的质量和实用性,“雅”则为精美的包装、恰如其分的宣传及优良的服务。

其实,自这三个字诞生之始,争议就从没有平息过。评价有贬有褒,但至今仍未有一家之说能够超越“信、达、雅”的范畴。当然,就算是反对者,大多数论者也不赞成简单地否认或抛弃。曾经有一位语言学家从语言学的角度来重新解读这个三个字::“信”是语义对等,“达”是行文对等,而“雅”则是功能对待。还有翻译学家提出但凡涉及“翻译”二字,除翻译标准外,还涉及翻译态度、译者素质、术语确定、出版等等环节。另有一些译者谈到:“雅”在有些时候和“信、达”是矛盾的。很多翻译“雅”了就不能够“信和达”。莎士比亚全集里有一个词“a pissing while”,梁实秋将它翻译成“撒泡尿的功夫”,这样的翻译非常形象,也已是被广为接受的一种表达,但是真不能算是“雅“,甚至可以说是“俗”,普通人生活中喜闻乐见的“俗”。同时,西方译学界的结构主义思潮也不断冲击着这个“金科玉律”。法国解构主义理论的代表人物Roland Barthes 曾在其文章The Death of the Author中写道,“The essential meaning of a work depends on the impressions of the reader, rather than the "passions" or "tastes" of the writer.”

谈到这里,我们是否考虑应该换个说法,不再讨论“信、达、雅”是否过时,而是重新调整这三个字的排序?将“信、达、雅”转换成“达、雅、信”。灵感往往是在第一次阅读时闪现。“达、雅”在前,便于捕捉转瞬即逝的思想火花。“信”在最后,因为译者已对原著有了全面的理解,能更好地保证“忠实于原文”这个翻译的第一要素。至于法律条文,商务合同、证书等等,可以归为单独的一类,还是必须以 “信”为先,否则将造成不良的后果,“雅”在其中显然要排在最后一位了。所以,我认为“信、达、雅”是否过时并不重要,译者需具体情况具体对待。遵循一定的原则,但却不拘泥于此,才能最终使翻译作品跨越“必然王国“,达到“自由王国”的境界。在此借用散文的形神论“形散神不散”来类比不知是否恰当?

By
Jean Zhang
Chief Translator
Elite Bilingual Service Pte Lt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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